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4 07:46:39
黄翊东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15次、专门委员会12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均亲自出席。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履行了合规程序,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2025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5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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