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3 05:51:59
2025年,本人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况。同时,持续与管理层、审计机构沟通,推动年报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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