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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科: 工大高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3 03:49:28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依法合规、业绩导向、权责对等、激励约束并重、公平公正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不与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津贴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在特定情形下可追索扣回已发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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