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3 01:19:38
刘佳声明被提名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声明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或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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