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17:39:5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邵树伟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1,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22.13%,占公司总股本8.01%。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4月22日,解除日为2026年4月21日,质权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后,邵树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所持公司股份无处于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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