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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15:10:09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由股东会决定,不参与绩效考核。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与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考核挂钩。薪酬发放依据任职时间及考核结果,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薪酬调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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