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2 15:09:24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机构为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遵循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的原则,离任时按实际任期计发薪酬。公司财务报告错报或董事高管存在过错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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