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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1 00:12:33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笔期限不超过3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作出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此无异议。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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