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0 21:11:12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13日至4月20日已触发“起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赎回权,且未来六个月内(2026年4月21日至10月20日)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赎回权。自2026年10月21日起重新起算,若再触发赎回条件,将再次审议是否赎回。赎回条件为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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