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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0 19:45:37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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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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