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0 17:21:2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需按规定程序审批,涉及变更用途、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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