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0 17:18:17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构成与标准、发放方式及约束机制。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津贴、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专项奖励等,绩效类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挂钩,出现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可降薪或追回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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