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18:07:32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管的不重复领取津贴。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考核挂钩,亏损情况下需说明薪酬变化合规性。离职按实际任期发放薪酬,违规或造成损失的可降薪、追回已发薪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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