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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19:44: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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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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