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19 17:56:3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计划的规范实施和公司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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