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7 19:17:5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计算。每位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上限,否则视为弃权。董事候选人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实施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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