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飞鹿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8:03:1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外籍员工。激励对象未存在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公司内部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前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