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05:10:31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等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同时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股票股利发放条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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