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11:26:3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其专业资质、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确认其具备审计服务能力。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前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时推进,并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希格玛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