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3:30:52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由于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月支付,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对薪酬进行止付或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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