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2:43:1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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