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9 21:16:02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权利义务及工作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原则上至少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条件,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该制度将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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