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20:37:1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方面,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外部董事一般不领取薪酬,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批并披露。公司亏损或亏损扩大时,若高管绩效薪酬未下降,需披露原因。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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