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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 中无人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03:01:44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大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公司续聘其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双方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等充分沟通,未出现意见分歧。大信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委员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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