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01:46:52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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