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20:17:58
(原标题:适用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弘阳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71)就将于2026年4月14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该大会将于2026年4月14日下午二时正在香港上环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26楼2612室举行。本次会议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内容为批准、确认及追认新物业管理服务总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批准相关年度上限。同时,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公司秘书代表公司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使协议生效并签署有关文件。股东须于大会举行前至少48小时,即不迟于2026年4月12日下午二时正,将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文件送达公司在香港的证券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受委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但必须亲身出席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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