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7 00:54:3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三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以及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4,569,077.00元,股份总数为484,569,077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职权。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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