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6 22:43:01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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