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2-14 15:34:4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2月11日指定鲁锦集团和新华锦集团的管理人,分别负责两公司的破产重整事宜。两家公司债权人均需在2026年3月14日前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形式为网络会议。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正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破产重整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破产程序中申报被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债权,金额为4.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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