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2-14 13:53:0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审议议案与公告一致,未有新增议案。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