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1-28 22:16:30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司法执行,北京金融法院要求其证券营业部强制卖出所持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2,256,420股,占总股本0.26%。截至2026年1月28日,已累计卖出2,256,420股,持股比例由6.19%降至6.16%。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8.02%降至27.9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本次减持为司法执行所致,新湖集团无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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