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19:19:4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明确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长审批确认。相关信息须登记并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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