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06:01:5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按披露用途进行,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每12个月累计使用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保荐机构应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相关责任人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将被追责。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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