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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8 22:42:0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报交易所备案。任职期间出现违规、无法履职或重大失误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董事会秘书应签署保密协议,离任时需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应保障其参加后续培训。细则还明确了其法律责任及处罚机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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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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