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8 07:09:19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解任等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独立董事比例不足等情形,则须待补选完成后方生效。独立董事辞职后六十日内应完成补选。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的,董事可要求赔偿。董事任职资格明确,出现特定情形不得担任。离职董事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配合离任审计,履行未完成承诺,承担忠实义务及履职责任。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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