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0-27 08:01:35
(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戰略與ESG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為適應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增強核心競爭力,健全投資決策程序,提高決策科學性與質量,完善治理結構,提升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能力與可持續發展績效,公司設立董事會戰略與ESG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重大投資決策及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ESG理念融入經營管理各環節。
第二章 人員組成
委員會由五名董事組成,至少一名為獨立董事,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會選舉產生。設主任委員一名,由董事長擔任,負責召集和主持會議。委員任期與董事任期一致,可連任。委員離任自動喪失資格,空缺依程序補足。下設戰略與ESG領導小組,負責日常聯絡與信息收集,各部門應配合提供真實可靠的ESG數據。
第三章 職責權限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並建議中長期戰略與重大投資方案,評估資本運作對ESG的影響;審視可持續發展目標達成情況;識別ESG風險與機遇,制定實質性議題清單;審核年度ESG報告的完整性與準確性;指導利益相關方溝通機制建設;研究其他涉及ESG的重大事項,並檢查相關決策執行情況。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四章至第六章
委員會決策需經領導小組準備材料,形成決議後報董事會。會議由主任委員或兩名以上委員提議召開,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為有效,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可採現場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為書面投票。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保存,至少十年。本細則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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