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3:47:1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列入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亦无其他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设定的获授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2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00万股。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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