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0:57:2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筹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筹资管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筹资包括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分别由证券部和财务部组织实施。筹资应坚持需定量、科学安排、降低成本和风险原则。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配股,由证券部负责方案起草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债务筹资方案由财务部拟订,重大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筹资合同须合法合规,资金用途不得擅自变更。公司建立筹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审计部定期检查。筹资业务须岗位分离,严禁所属单位相互拆借资金。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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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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