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0:57:1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投资管理,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维护股东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投资需依其章程履行程序,重大事项须报公司审批。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包括股票、债券、设立公司、股权收购等。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年度累计不超过净资产2%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净资产5%且在10%以下的由董事会审批;超出董事会权限的由股东会审批。交易涉及非货币资产的,需提供评估及审计报告。公司设资本运营部、规划发展部、财务部等分工负责项目评审、合规审查、资金支付、信息披露及后评价等工作。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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