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0:50:5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其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组织培训、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长应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在上市后或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离任需进行审查并完成交接。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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