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19:18:4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8月28日公告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818,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362%。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59,811,0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99.9883%;反对6,360股,弃权60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4,136,690股,占中小投资者表决权99.8320%。议案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