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9 00:31:13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变更等行为。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须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涉及变更用途、置换预先投入、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须披露。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共同签署监管协议。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监督职责。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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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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