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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5 02:10:32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作出说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或未经股东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且重大不利影响未消除;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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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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