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5:52:53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等特别职权前,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与会人员需签名确认。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必要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履职所需信息与条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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