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15:52:18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778.00万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利润分配重视股东回报,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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