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7:58:4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核查了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及个人考核结果均已达标,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考核结果真实有效。监事会同意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