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7:56:0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及工作权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每届任期3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行使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公司设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重大经营事项,会议决议以会议纪要形式作出并执行。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营事项,重大事项须报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经营情况、重大合同、资金运用、投资项目进展等。制度同时规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及信息披露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