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30 07:53:1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子公司负责人等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差异较大等情形。出现差错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并可附带经济处罚。对主观原因、多次差错、阻挠调查等情形从重处理,对主动纠正、不可抗力等情形从轻或免于处理。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差错参照执行。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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