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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1:31:2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权益性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及项目合作等。投资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战略,坚持效益优先和风险管理。投资决策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可审批低于股东会标准的项目,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决策非重大投资。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投资事项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相应审批标准。涉及关联交易的,按关联交易规定执行。投资项目实施后需进行验收评估,董事会定期监督执行进展。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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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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