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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7 20:11:0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审计体系,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审议意见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保存期限至少10年。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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